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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家,林枫取出了从系统那里抽到了五花肉,一共十斤。

林枫打量着案板上的肉,嘴角露出了笑意。

系统出品,就是精品。

上好的五花,清晰分明的三层,瘦肉红、肥肉白,就是不通厨艺的人见了,也得惊呼一声好品相的程度。

林枫在心中粗算了一下,闵雄他们有四个人,加上自己五个,一个人一斤肉,怎么也够了。

菜刀带着寒光,划过五花,肉被分为了两份。

系统现在并没有开放储物功能,物品一旦取出就不可放回。

林枫将用不完的肉放进了冰箱。

做红烧肉的那块,冷水下锅,加花雕酒、葱结去腥,再飞水去除血沫。

系统给的精品肉,腥味并不重,血沫也不多,所以做起来并不繁琐。

如果是市场上买的肉,去血沫就够林枫整好一会儿。

捞出过水,切成麻将块大小,热油炒好糖色,加入葱姜香料……

所有的步骤中,林枫都没有用到现代的蚝油、鸡精等调配合成的调味料。

就按照最原始的办法,只用酱油、冰糖和天然香料。

最后一步,也是最关键的一步,就是用砂锅炖,而不是使用压力锅。

最好的味道,一定是在时间中酝酿出来的味道。

“咕嘟~咕嘟~咕嘟~”

灶台上的砂锅,发出了美妙的声音,白烟袅袅,散发着诱人的香味。

林枫深吸了一口气,肚子就不由得唱起了空城计。

可惜的是,肉还没熟。

起码还要二十多分钟……

林枫知道,自己得做点什么转移一下注意力了。

不然,光是给闻不给吃,能急死个人。

“一个菜也不够,干脆再备一个好了,做点什么呢?”

林枫沉吟片刻,从系统空间中,拿出了抽奖得到的尖椒。

有荤有素,营养才能全面嘛!

虎皮青椒来一个!

平底锅烧热之后再倒薄薄一层冷油,切成段的青椒,被铲子摁在锅底。

水汽一出,锅里噼里啪啦一阵响,尖椒表皮渐渐形成了虎斑纹。

独有的辛香气味,扑面而来。

最后撒上一点薄盐,这道菜就算成了。

方面又下饭。

简直就是农忙时,村里人最爱的快手菜。

此刻的红烧肉,香味也抵达了顶点。

林枫适时的将火开大,收汁!

香味在大火的炙烤下,愈发的浓郁,身为厨师的林枫,此刻竟然觉得自己手有些不受控制了。

明明还没有到出锅的时候,就想揭开盖子捞几块尝尝。

电饭煲里,米饭的香气也随着蒸汽溢散到空气中。

“咕咕咕~”

林枫的五脏庙刹那间开始造反。

他现在觉得后悔,非常后悔。

就不应该为了那可能的抽奖机会,许出去一锅红烧肉的。

林枫有预感,剩下的红烧肉,根本不够自己吃……

等闵雄骑着特意从村里借的小电驴,带着余天行和于诗婉抵达林枫家时。

看到的,就是一脸后悔的林枫,正呆呆的坐在厨房门口。

看那魂不守舍的样子,仿佛承受了什么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一般。

“你们来了?商量个事儿?”

林枫刚刚开口,闵雄一下子弹下了车,猛猛摇头:

“没得商量!”

说着,这小胖子还陶醉的深吸了一口空气,从包里掏出了一张大钞:

“这是五十块钱,求您一定要收下!”

身后,余天行吸溜了一下口水,于诗婉捂住想要造反的五脏庙,咕~

太香了!!

真想给林枫大哥磕一个!

闵雄被空气中的香味吸走了魂魄,拉着余天行,对着林枫就是一个90度的鞠躬。

恭恭敬敬的,双手把钱捧到了林枫面前。

那架势,不像来买红烧肉的。

更像是来拜红烧肉仙人的。

“唉~好吧。”

林枫下定了决心。

五斤红烧肉,自己真要一个人造完了,估计肠胃要**。

退一步,这手艺是自己的,什么时候想吃了,还能再做。

反正冰箱里还有五斤五花肉呢。

就是……给出去的过程,太令人心痛了。

砂锅一揭开,一块又一块的红烧肉,整齐的码放在一起,**弹弹,和果冻一样。

颜色又红又亮,筷子一戳,颤颤悠悠的。

不用吃到嘴里,就能想象出牙齿和舌头碰上这肉,肯定弹牙。

大勺入锅一搅,汤汁就挂满了勺壁,浓油赤酱的视觉冲击,让在场的几人疯狂的咽口水。

林枫用极大的毅力克制着自己,一勺又一勺的,将砂锅里五分之四的红烧肉,舀到了闵雄他们带来的大锅中。

然后,盖上锅盖,封上香味,又找来一块棉布,将锅仔细包好。

这一步既是为了保温,也是防止端锅的过程中,人被烫伤。

“来,拿走。”

林枫带着心痛,把锅递了出去。

“咕~~”

余天行的肚子响亮的叫了一声。

他的嗅觉不如闵雄那么灵敏,此刻还能保有一丝理智,小声道:

“林哥,你这……太多了,我们就给了五十,你亏了。”

这一锅肉,少说也有三四斤,就现在这个物价,五十块连原材料都怕是买不齐。

余天行他们只是馋,并不贪。

理智告诉众人,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拿东西。

“没事,你们不是帮我耕地了吗?那人工可贵了,我也没跟你们客气。”

林枫笑了笑:“再说了,早上那两碗粥,不也不值10块嘛。”

即便是包着棉布,那香味也不停的往这几个学生的鼻孔中钻。

太香了,脑瓜子都不好使了。

“那、那我们走了,以后有事情叫我们。”

肚子疯狂咕咕叫的几人,抱着锅告辞。

林枫笑着摇头:

“快去吧,等会儿冷了就不好吃了。”

而且,在这里站着听几人五脏庙唱戏,也怪不好意思的。

余天行抱着锅,感觉怀里的东西,比**包还要考验他的意志力。

至于闵雄,早在之前林枫开砂锅的时候,已经魂游天外了。

像个木偶一般,呆呆的站着,不停的咽口水。

现在余天行已经要走了,他还一动不动。

“闵雄?大熊熊?收口水了喂!”

“……靠!红烧肉打翻了!”

余天行揪着闵雄的耳朵,大声的喊叫。

“啊!!肉肉肉!!”

闵雄瞬间回神,眼神惊恐的到处找肉。

余天行见人总算是回神了,无奈笑道:

“赶紧上车吧,咱们早一分钟到食堂,就能早一分钟吃上肉。”

“对对对对……”

闵雄大熊一般的身姿,竟然做出了猴一般灵敏的速度。

一**坐上了电动车,他无比的虔诚:

“红烧肉请上车。”

余天行沉默了,我呢?我不用上车么?

“算了……”

如果换成闵雄抱锅,他骑车,搞不好还没有到食堂,肉就被偷吃完了。

电动车后座上,余天行将锅紧紧的护在怀里。

他要保证,即便是发生意外,这锅肉也绝对不会受到一丝一毫的损伤!

送走几人,林枫终于能做到饭桌前面,享受自己的午餐了。

红烧肉入口的那一瞬间,林枫没忍住,发出了一声满足的赞叹。

舌尖、牙齿、口腔……一路蔓延到身体的各处,所有器官都在感慨:

啊对对对!

这味道太正了!!

猪皮软糯弹牙、肥肉入口即化、瘦肉软烂入味,吸饱了汤汁。

丰富的口感在舌尖、口腔之中舞蹈,引起阵阵颤栗。

再舀上一勺汤汁,浇在米饭上。

一口入魂!

这种快乐,比神女下凡给他表白,都要幸福!

…………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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