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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文宇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:“陆晚晚,你被什么附体了吗?

这可不像你啊。”

是的,我们三个在同一所大学,这三年,我俨然成了大家口中的“傅言的舔狗。”

傅言喝多了,无论几点,风雨无阻我都去接他。

傅言想逃课,我会想方设法找人为他答到。

傅言喜欢的***版球衣,我豪掷重金找人为他去寻。

......甚至我和傅言告白三次被拒,被同学们发上贴吧嗤笑,我都不在意。

我不允许任何人在我面前说傅言的坏话,哪怕别人告诉我傅言带着其他女孩子出席宴会,甚至拿出实证。

都不会动摇我对傅言的心意。

我喜欢他入了魔,只因为高中那次我被几位同学造谣考满分是抄袭来的,他帮过我一把。

我便开始注意他的一举一动,我以为那么高冷的他愿意为了我发声是因为在乎我。

直到顾清清将他们的私生子照片拿到我眼前,直到我儿子的骨髓被他们拿去捐赠,直到那把利刃刺穿我的心脏,我才发现,一切都是我以为。

见我愣神,洛文宇戳戳我的胳膊说道:“电话又来了,你要不接了吧?”

我不耐烦地接了起来说道:“什么事情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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